“现在开庭!”随着主审法官宏亮的声音,法槌落下,一名服刑人员被带到了青山监狱数字化法庭的正中央。在这名服刑人员的面前,有一块大屏幕,上面清晰显现着的3名法官,正坐在远在100公里外的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上。这是近日我省监狱系统数字化法庭开庭审理的一个寻常场景。“提钱出狱”“以权赎身”一度广受诟病。近年来,针对减刑假释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20所监狱全部建立了数字化法庭,并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密切协作,在全国率先实现减刑假释案件报请、裁定全部网上办理。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许晓刚表示,信息化手段的全面运用,使得整个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有力推进了监狱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提升了监狱执法公信力。
现实倒逼数字化法庭建设加速
几张桌子、几条板凳,一间简陋的服刑人员文化课教室,就是狱内审判法庭曾经的模样。据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洪平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6类减刑假释案件必须开庭审理。而开庭审理的案件,需要监狱所在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有些监狱地理位置相对偏僻,距离法院路程较远,开车单程就得两三个小时。2011年以前,人民法院因案件需要来监狱开庭,监狱提供的开庭场所一般是临时性的,缺少了威严庄重的法庭氛围。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2011年底,全省监狱陆续新建或改建了狱内审判法庭,狱内审判法庭的总面积近2400平方米,平均每所监狱约120平方米。2012年4月,省监狱管理局又出台《关于加强狱内法庭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狱内审判法庭的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狱内审判法庭建设,保障公正廉洁执法,将狱内审判法庭建设成为监狱的对外形象窗口和深化狱务公开的窗口。
在全省狱内审判法庭成功运行的基础上,2015年4月,省监狱管理局提出了建设狱内数字化法庭的目标,并根据基础设施条件,确定了全省20所监狱推行数字化法庭建设的进度表,按下了“快进键”。
至2016年1月,全省监狱全部建成狱内数字化法庭。数字化法庭利用现代网络通讯技术,将摄像头、同步刻录机、液晶电视、电脑、证据展示台等设备有机连接,对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具备证据展示、远程开庭、远程提讯等功能,实现了法官在法院、检察官在办公室、监狱民警及服刑人员在狱内法庭三方远程视频开庭。当年,20家狱内数字化法庭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600多件。
网上办理全程留痕成为安徽经验
与数字化法庭同步建成的,还有全省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平台的上线启用让监狱民警手提、肩扛、车拉向法院运送卷宗材料,法院法官在裁定文书上签名签到手软、盖章盖到手酸的记忆,统统留在了过去。
自2014年起,省监狱管理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通力协作,严格按照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的制度及程序规定,开发从监狱呈报、审查直至法院审理、裁定的全流程化网上运行协同办案平台。省监狱管理局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服刑人员信息资源库,并通过监狱综合业务平台与法院案件审判系统无缝对接,做到数据交互、流程优化,实现网上录入、信息共享、过程管控、全程留痕。
平台建成后,监狱民警只需将纸质卷宗材料扫描成电子卷宗,上传至网上平台即完成案件报请,平台有自动纠错功能,基本杜绝了上报卷宗的错误。材料形成电子文档后,任何人都无法进行修改,确保了材料的真实性,让“暗箱操作”销声匿迹。
更为关键的是,平台上的服刑人员信息和案件信息由监狱、法院、检察院3家共享,减刑假释工作的关键节点均在阳光下运行,形成了全方位、现代化的监督模式,有效防止了司法腐败,走在了全国前列。2017年4月,全国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推进会在合肥召开,推广安徽经验。
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推进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理和数字化法庭建设取得实效后,我省监狱系统以此为契机,全面深化监狱执法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了民警岗位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落实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完善分级审理、全程公示、同步监督等制度,初步实现了监狱执法工作的数字化、流程化和标准化管理,有效提高了监狱刑罚执行的效能和水平。
如今,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过程中,监狱还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刑人员亲属、监狱执法监督员,以及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有关方面的人员旁听案件,听取他们对监狱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既让减刑假释案件接受全程监督,又进一步促进了监狱执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曾经有一名服刑人员亲属在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后,向监狱民警感慨道:“以前听人说减刑要找人、找门路,现在看来最应该做的是鼓励家人好好改造!”
发展永不止步,创新永不停歇。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我省监狱系统和法院系统正计划推动将高墙内数字化法庭的开庭审理情况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进行庭审直播,进一步揭开“神秘面纱”,增加透明度和公开度。
尤仁祥 法治安徽网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