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省检察院召开“发挥检察职能护航碧水长江”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检察机关办理长江安徽段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情况、公益诉讼案件情况,并对制定出台的《关于在安徽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发展中加强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进行解读。
系列案已批捕17件63人
长江安徽段常被称为“八百里皖江”,然而,近年来,在“八百里皖江”周边却屡屡发生跨省运输、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仅2017年便有多起。如:2017年5月22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李某红、涂某东等人将从浙江宝勋精密螺丝有限公司装运的62.88吨酸洗污泥,非法倾倒在铜陵滨江大道长江堤坝内;2017年10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刚联系三艘货船,将从江苏、浙江等地印染企业收集的污泥2500余吨,运至铜陵义安区上江村的江边倾倒。
针对跨省运输、倾倒固体废物案件的频频发生,今年初,省检察院决定会同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非法处置、转移、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切断外省向我省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的利益链条。为加强对系列案件办理的组织领导,今年4月省检察院专门成立打击长江安徽段污染环境犯罪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全力做好监督、批捕、起诉、民事公益赔偿等指导工作。4月8日、25日,省检察院相继召开了长江安徽段污染环境犯罪系列案件专题汇报会、系列案件办理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推进会。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要求,加大督导力度,从重从快、严格依法处理。经统计,今年1至6月,我省沿江5市(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检察机关已批捕长江安徽段环境污染犯罪系列案17件63人。同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11人,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4件32人。
提起公益诉讼敢于碰硬
公益诉讼是我省检察机关护航碧水长江另一主渠道。经统计,今年1至6月,我省沿长江流域的合肥、安庆、铜陵、池州、芜湖、马鞍山、宣城、滁州等8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9件,提起公益诉讼12件。这其中包括多起触动当地经济发展命脉的案件。
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和芜湖美佳新材料有限公司荻港分厂是繁昌县的两家大型企业,两家企业都坐落于长江沿岸。然而,这两家企业自建设之日起,便存在着未通过“三同时”验收情况下违法生产、废水废气排放造成大气和长江水域严重污染等情况,导致周边群众多次投诉、信访。2015年10月、11月,繁昌县检察院就两企业的污染问题向繁昌县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依法履职,确保两企业的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控制。后繁昌县环保局回复称,已责令两公司对污染问题进行整改。然而,检察机关调查发现,两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等情况依然存在。经指定管辖,2016年12月 27日,芜湖市三山区检察院、南陵县检察院分别就富鑫钢铁公司和美佳新材料荻港分厂的污染问题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繁昌县环保局怠于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违法,并继续履行该职责。后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所有诉讼请求。“这两家大型企业对繁昌县发展经济、解决就业等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也使得相关部门对其非法排污等行为选择视而不见,导致污染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但发展地方经济不能成为容忍甚至袒护环境污染问题的借口。”省检察院对该案剖析时,这样表述道。
出台意见开出综合药方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以及省委实施意见等,5月上旬,省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安徽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加强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中尚属首例。
《意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检察机关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的工作职责,即回答了应该“干什么”的问题;第二部分明确了服务保障的具体举措,即回答了应该“怎么干”的问题;第三部分明确了服务保障的政策指引和提高服务水平的基本路径,即回答了应该“注意些什么”的问题;第四部分明确了服务保障的相关工作机制,即回答了应该“如何形成合力”的问题。《意见》还列出了确保打击的力度、加大公益诉讼的力度、积极参与长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等8条具体举措。
法治安徽网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