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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援助手 解除众人忧——来自宣城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报道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7-04 16:24:41

“真是好啊,现在咨询个官司的事儿,找法律援助律师可方便了,服务还热情……”近日,正在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的余大姐对宣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务实举措称赞不已。


法律援助项目案件评查

作为“扶贫济弱、匡扶正义”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宣城市始终坚持“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工作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规范制度、加强监管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有效发挥了法律援助维权促稳功能。据统计,今年截至6月底,该市已受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2381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4572人次,办结1482件,结案率达62.3%,真正实现了法律服务层面的“精准扶贫”。宣城市委书记韩军、市长张冬云等市主要领导分别对该市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如今在宣城,遇到官司找“法援”,已成为弱势困难群体的第一选择。

早部署 快推进 强化民生保障

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后,宣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学习省市民生工程文件精神,并对接出台了《宣城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宣城市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宣城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还积极在扩大宣传,完善网络,降低门槛,加强协作上下功夫。

扩大宣传。为积极扩大法律援助宣传,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市民公园、村民广场制作了法律援助宣传牌、在城区主街道两边公交站台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图片,并利用公交车载视频播放法律援助宣传动漫、与市电视台联合制作法律援助宣传专题片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生动活泼的法律援助宣传,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


法律援助街头宣传

完善网络。在强化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设,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同时,依托全市88乡镇司法行政工作站、870个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健全乡镇法援工作站、村居法援联系点,完善法援服务网络。

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相继推出“残疾人绿色通道”、“老年人绿色通道”、“未成年人绿色通道”、“农民工绿色通道”,简化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程序,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同时,还对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纠纷,以及申请执行、申诉等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五保”低保对象、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等,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不作具体限制,做到“需援即援”。

加强协作。积极协调公、检、法相关部门,提高刑事案件办案数量,依托法院法援工作站、检察院法援工作站、看守所法援工作站,充分发挥各站职责,采取协调会、联络会、推进会等形式打开工作局面,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流程,促使落实法律援助告知程序,让受授人在各个环节均能得到援助,仅2017年,该市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819件,比上年增加11.43%。

伸援手 解众难 增强服务供给

陈芳(化名)与王强(化名)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于2002年2月4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妇二人勤劳肯干,不仅很快有房有车,王强还注册成立了自己的公司,随着一双儿女的到来,陈芳回归家庭过起了相夫教子的生活。但自2016年夏天起丈夫王强玩起了婚外情,长期不回家,对家庭及孩子不闻不问,还经常打骂陈芳,夫妻之间产生纠纷。陈芳想离婚,却又不知道怎么办?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农民工维权宣传

因陈芳在家带两个未成年的子女上学,没有收入,丈夫王强也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符合援助条件,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天就受理了此案,并指派了律师具体承办。

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胡俊介绍说,像陈芳这种情况,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受理是在5个工作日内,可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他们从办理手续到指派律师、代写诉状,只用一天的时间。

周某生,今年51岁,四川达州人。2013年他与妻子双双来到宣城市打工谋生。由于有一技之长,2016年8月他被宣城市开发区某公司聘用从事技术工种。当时公司承诺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他认真投入工作,每天早晨都是第一个打卡上班,晚上加班到深夜,有时甚至到凌晨。但这种高强度的工作状态也给他的身体健康埋下了隐患。

去年7月中旬的一天,他在工作时突发脑溢血,很快不省人事,经送医院抢救治疗,最终脱离生命危险,但却花去医疗费用6.2万余元。当他拿着发票去医保报销时,才发现公司根本就没有为他购买医疗保险,一分钱也报不掉。他找到公司,公司不管不问,也不愿意给他补偿。


受援人赠送锦旗

万般无奈之际,他来到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并指派安徽秉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援助律师很快就帮他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后又到宣州区法院起诉。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今年4月初,公司与他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公司一次性支付他补偿款8.5万元。

用宣城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帆的话说:“法律援助是知识的援助,能力的援助,更是信心的援助。”在受援人周某生的心中,法律援助就像一盏明灯,重新燃起他们一家生活的希望。

重质量 严监管 推动工作落实

“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们在完成案件计划任务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案件的质量,做到办案零收费、服务零距离、群众零投诉。”宣城市司法局局长华祥林介绍,为此,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案件的跟踪管理,综合运用旁听庭审、质量评查、案件回访等手段,使每件法律援助案件都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另外,为了把法律援助打造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宣城市司法局还多措并举,利剑高悬。一是加强经费管理,经费单列科目,实行独立核算,并健全收支台账,专款专用,制定了《宣城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内控流程制度》,确保及时足额支付承办人员的办案补贴。二是强化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上全流程办理。在案件指派上实行“点援制”,由受援人在了解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特长和职业特点等基础上,挑选更为自己信得过的人员担任代理人。三是实行“每案必访”,结案后支付办案补贴前,对每个案件实行电话回访,向受援人询问援助律师服务态度、是否存在收钱收物,受援人对案件办理的满意程度等,并将回访记录入卷。通过回访、跟踪监控,及时了解到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极大地提高了承办人员的责任感,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确保困难群众能够获得优质的法律援助。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谈到今后的工作打算时,宣城市司法局局长华祥林表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一如既往,真情为民、倾心为民,砥砺奋进,以习近平总书记“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重要指示为旗帜,用真情和汗水努力耕耘好“法律援助”这片沃土,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张钧 明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