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无证还敢驾车在马路上狂奔,近日,淮北一男子因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被淮北交警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7月6日晚上8点多,淮北市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接到警情,石智某驾驶FC3087雪铁龙小型轿车沿东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东山小学人行横道时,将骑着自行车过斑马线的张庆玉撞到,造成张庆玉受伤。民警调取监控显示,石智某在驾车行驶至斑马线时并没有减速,车辆还开着远光灯,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会出现视线盲区,直至发现张某时,车辆已经来不及采取避让或采取刹车措施,结果径直将张某撞倒在地。
调查中,民警在查看驾驶员信息时发现石某竟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石某辩称自己虽没有驾驶证,但自认为驾驶技术很过关,只是不小心才发生了这次交通事故。民警严正指出了石某的违法事实,告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决定对其行政拘留十日。面对处罚,石某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无知,后悔不已,他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