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专题培训班日前在肥举行,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茂军应邀在培训班上介绍其参与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心得体会。“我认为,律师在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如何保持与信访人沟通交流,取得信访人的信任和尊重,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点。”周茂军说。
自2002年进入律师行业,周茂军便积极投身律师公益事业,参与办理了一系列较有影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6年,省律师协会以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2016)001号公函,指派周茂军正式介入周某信访案件的代理工作。因拆迁安置补偿引发的该起信访案件发生在2004年,历时13年之久。周茂军接手这个案件后,先后约谈周某夫妇30多次,就案件存在的问题以及诉求的合理性等反复与其沟通协商。为弄清案件实情,周茂军还先后5次驱车前往淮南大通区法院和九龙岗镇了解情况,并多次参加由大通区委政法委、大通区法院、九龙岗镇政府等单位组织召开的调解会议。或许是被周茂军的工作态度感动,涉访双方逐步建立了信任,后周某同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解决合理的诉求。最后,该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省高级法院作出(2016)皖民监002号立案决定书,案件进入再审审查程序。“律师参与涉法涉诉工作,不仅要认真听取信访人员的诉求,还要了解事情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自己的法律建议。”周茂军说。
为帮助需要法律服务的弱势群体,周茂军经常到省高院、省检察院以及肥西县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的信访接待处接访。对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案件从不推辞,更不会因为是法律援助案件而有所懈怠,努力把每一件援助案件办好。2017年,周茂军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胡某贩卖毒品案进行二审辩护。胡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周茂军反复查阅卷宗,并到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胡某。后结合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周茂军提出自己完整的辩护思路,并将精心撰写的十几页辩护意见提交给承办法官。这时,被告人胡某亲属又花钱另行聘请了一名辩护律师。在此情况下,周茂军面临艰难的选择,退出还是不退出?在向省法律援助中心汇报后,周茂军毅然选择继续为被告人进行法律援助。后二审宣判,被告人胡某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我始终认为,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引导信访人信法、用法,努力发挥一名律师的‘桥梁’的作用,继续为维护和谐社会和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周茂军表示。
法治安徽网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