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讯 一驾驶人酒后驾驶电动汽车上路行驶,被石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驾驶人依法被处以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近日,石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该县主城区附近开展酒驾毒驾专项行动时,饮酒后驾驶四轮电动汽车上路行驶的吴某,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吴某所驾驶的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类的纯电动汽车,而现场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石台警方依法对吴某处以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曾凡旺 王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