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通报,公布今年上半年我省的群众安全感,今年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指数为96.6%,同比提升0.2个百分点。其中,淮北市相山区、滁州市南谯区、郎溪县、旌德县的群众安全感指数均为100%,并列全省第一。回顾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省的群众安全感不断攀升。据《中共安徽省委志(1984—2008》记载,省统计局2002年度群众安全感问卷调查,85.5%群众认为有安全感。与此相比,16年来我省的群众安全感攀升了11.1%。为提升我省的群众安全感,多年来全省上下综合施策,努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不断夯实群众安全之基。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立体化、信息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便是提高群众安全感的“利器”。今年1月,天长警方接到信息,网上在逃人员万某可能潜逃至该市境内。然而,狡猾的万某居无定所、行踪神出鬼没。这时,警方获取一重要线索,万某驾驶的车辆系一外地牌照抵押而来的。为掌握万某行踪,遍布天长城乡的“平安城市监控系统”被派上了用场。研判万某所驾车辆轨迹后,1月16日天长警方提前在一路口张网以待。10时17分许,当张某驾驶的车辆行至路口等红绿灯时,警车突然而至堵住万某的去路,万某束手被擒。第二天,这名涉嫌票据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被移交给江苏警方处理。从全省来看,我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本框架搭建于本世纪初。2004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在3年之内建成覆盖全省、反应迅速、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这一体系基本框架包括社会面巡逻防控体系、社区治安管控体系、农村治安防控体系等七个组成部分。全省从上到下逐步建立以公安队伍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治安面防范为重点,以科技手段为支撑,多警种联动、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的治安防控体系。去年,全省10万人命案发案数连续8年保持全国最低水平,八类暴力犯罪连续8年下降。在打击犯罪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发挥着显著成效。为打造 “升级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7-2020年)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为期4年的防控体系建设。
人和事不违。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预测预警预防,是提高群众安全感的又一基础性“工程”。今年1月23日10时许,家住庐江县矾山镇刘墩村的袁某报警称,祖坟被安装电线杆的工人损毁,要求派出所立即处理。接到报警后,矾山镇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此时,70多岁的袁某及两兄弟拦在作业机械前阻止施工,情绪十分激动。为化解矛盾,民警了解到袁某系贫困户,于是便急忙联系其帮扶责任人,请其一道参与矛盾化解。与此同时,民警还积极联系施工方负责人,向其讲解农村的风俗人情,请其设身处地为袁某及其家人考虑。15时许,经过5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起矛盾纠纷调处做到了“小事不出村”。为化解矛盾纠纷,2002年我省便普遍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由综治办牵头,以司法所为依托,派出所、民政、信访等部门参与。为学习借鉴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枫桥经验”,2004年省综治委决定在亳州市谯城区龙扬镇、固镇县连城镇、淮南市大通区洛河镇、庐江县汤池镇、当涂县太白镇、东至县葛公镇开展学习“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试点工作。2004年9月省综治委在庐江县召开全省学习“枫桥经验”试点工作座谈会,2005年11月省综治办在固镇县召开全省学习“枫桥经验”现场交流会,旨在推广试点乡镇的成功经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目标。经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7.5%,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灭在基层。
·法治安徽网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