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8月28日,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来了一位主动要求还款的被执行人李某,标的额30万元一次性清偿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张某于2016年9月分三次向李某预付70万元货款用于购买石料,但是张某只从李某处获得20万余元的石料李某另返还张某10万元现金,剩余钱款李某迟迟没有返还,2018年7月6日,张某将李某起诉至八公山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归还张某欠款本息共计324561.9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干警多次去李某的公司也毫无收获,后干警了解到李某所在公司是李某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名下有数十张银行卡且大多数仍在使用冻结仍在一定难度,干警了解到该企业现在八公山区二环路附近仍有一处工程在建,于是找到了工程发包方了解到近期会有一笔20万元的工程款打入李某公司名下某银行卡内,于是干警将该银行卡冻结。
就在银行卡冻结没有多久,没想到一直避而不见的李某主动找上干警要求还款,原来工程款需要9月中旬才能打到银行帐户上,但现在正值月底李某的需要用该银行卡里余下的8万余给工人发工资,且银行卡被冻结对于生意上的其它资金往来多有不便,于是李某主动现身将执行款一次性清偿完毕。
(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