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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后复婚又再离 已分割的财产协议不能反悔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9-06 09:07:19

编辑同志:我与刘某结婚时买了一套120平米房屋,后为买学区房,我们假离婚。离婚协议约定:现有住房归我。在刘某买下学区房后,我们于2015年2月复婚。最近,我们决定正式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刘某要求分割当初约定归我的房屋。请问刘某的要求合法吗? 读者:冀洁

冀洁读者:目前在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一说。因此,在你与刘某领取离婚证时,夫妻关系已解除,所签的离婚协议已生效。尽管你们在2015年又复婚,配偶没有变化,但从法律上看,该120平米房屋已成为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们第二次离婚时,刘某无法要求分割已成为你婚前财产的房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