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9月5日,六安市裕安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下,迅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31岁,霍邱县曹庙镇回龙村人)采取强制措施。
9月5日上午9时许,治安大队接到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称:位于固镇的六安市梦达制衣有限公司非法生产、销售劣质冲锋衣(棉服)一万余件。接警后,治安大队民警迅速赶到六安市梦达制衣有限公司检查,民警们经过70多个小时调查取证,克服多重困难与阻力,将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冲锋衣就地查封,并将该公司负责人赵某某传唤至分局办案区询问。
经询问,该公司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冲锋衣(棉服)所使用的棉质原材料是从常熟市一个朋友手中购买,所购买的白棉没有任何标识和商标,属于三无产品。购买回来后,赵某某将白棉填装进棉服内在工厂进行二次加工并以低价对外出售。
此次行动中,民警扣押共16465件冲锋衣(棉服)成品、640件冲锋衣(棉服)半成品和原材料(复合棉)现已经过鉴定均为不合格产品,价值达20余万元。
(陈茜茜 记者 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