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所在公司实行计件工资制,车间主任负责每天的工作量核实、登记和每月的工作量统计,公司据此发放工资。近日,我决定离职并持车间主任签字确认的《计件单》要求公司结清工资。但公司同意我离职却拒付工资,表示《计件单》是车间主任个人的签字,没有公司公章,不能代表公司。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读者:郭欣琳
郭欣琳读者:车间主任在员工的《计件单》上签字确认工作量,公司据此发放工资,该行为表明车间主任在《计件单》的签名属于职务行为,因此公司必须向你支付工资。从你来信反映可知,车间主任代表公司核实、登记每名员工每天的工作量,确认统计每名员工每月的工作总量,可见车间主任是受公司委托行使职权,在《计件单》上车间主任签字的后果,由公司来承担,因此公司的说法不对,即使没有公司公章,公司也要向你支付工资。
黄冬松 廖春梅 颜东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