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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狱中资助贫困生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9-18 17:38:01

法治安徽网讯 “我在学校一定安心读书、努力学习,早日成才,回报社会;愿你在狱中遵纪守法,服从民警管理,踏实改造,早日重获新生。”这是一封寄往高墙的感谢信。信件的背后是一段关于感恩的故事。

今年9月1日,砀山县良梨镇贫困女学生郭某向宿州监狱寄去一封信,她要感谢的正是宿州监狱七监区一名服刑人员孙某。因为其前不久先后两次将自己狱内习艺所得1000多元捐赠给郭某。

据了解,服刑人员孙某被判有期徒刑11年,2013年8月调入宿州监狱七监区服刑。刚入监时,孙某思想负担较重,认为自己罪重刑长,心情低落。习艺改造无精打采,不思进取,生活上恣意消费,不知节俭。每月均需家人汇钱,给家里带来较重的经济负担。

针对孙某的表现,监区民警在个别谈话中逐步引导培养孙某的感恩意识,在日常教育改造中依托《弟子规》、《三字经》等国学经典,潜移默化地对孙某开展“孝贤”文化教育。“自身的罪行已经给家人带来痛苦,怎么能够再给家人带来经济负担呢?”在民警孜孜不倦的教诲下,孙某逐步醒悟。他开始在日常改造生活中厉行勤俭节约,专心投入习艺改造,技能日益精进,所得报酬也逐渐增多。在一次读书看报时,孙某了解到国家正在大力开展的精准扶贫行动,他随机向监区民警递交申请,表达将自己积累的习艺报酬悉数捐赠的愿望。通过积极联络协调,宿州监狱与省司法厅对点扶贫单位砀山县良梨镇取得联系,决定将这笔钱用于资助刚刚升上职高却学费难筹的贫困生郭某。

本来捐资助学是好事,但当郭家听说资助自己的这笔钱全部来自监狱服刑人员时,一家开始担心起来:“他有没有什么其他目的?这钱干净吗?”监区民警特意进行解释。

在收到受助学生寄来的感谢信后,服刑人员孙某在思想汇报中这样写道:“衷心地感谢政府给了我这次赎罪的机会,我会尽己所能,积德行善,将继续捐助下去……”

(李由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