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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电动车撞人 车主和商家共担责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10-12 09:18:18

编辑同志:我骑电动车时不慎撞伤谷某,交警部门认定我全责。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我的电动车质量和时速均超标,车辆存在产品缺陷。请问该电动车生产商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读者:程华

程华读者:你所购的电动车存在超重超速的严重缺陷,显然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可以认为产品缺陷与事故发生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据此,该电动车生产商或销售商应就其产品存在缺陷造成谷某损害承担民事责任。不过本起事故主要是由你的过错造成的,产品质量缺陷是次要原因。因此你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商家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