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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省政府法律顾问名单出炉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10-23 15:11:18

法治安徽网讯 10月22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经发布遴选公告、确定考察人选、公示等程序并经省政府同意,新一届省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名单已确定,马怀德等13位同志被聘任为本届省政府法律顾问。

据介绍,受聘担任本届省政府法律顾问的13人均为知名法学专家和律师。其中,法学专家具有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律师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他们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熟悉省情社情民情,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外聘法律顾问主要履行7项职责:为省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处理省政府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草拟、修改、审核、评估、论证以省政府或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签署的协议;根据需要参与省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在履职期间,外聘法律顾问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以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省政府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在个人名片和公开出版物上使用“省政府法律顾问”字样;不得从事其他有损省政府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在办理省政府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外聘法律顾问有权独立发表法律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外聘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应当合法、客观、公正、及时,并由本人署名。在聘任期内,如果因违反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或者职业道德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行业处分,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的,由承担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机构报省政府同意后予以解聘。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