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日前,根据中共濉溪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濉溪县检察院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活动。
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必然要求。该院明确党组书记、检察长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下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坚决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加强督查和日常管理,对不符合使用规定的办公用房,坚决采取有力的措施做好整改,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办公用房违规使用事件发生。
(王跃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王锦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