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所在小区9号楼外墙有一处瓷砖已裂缝、膨起多日,物业公司一直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一个月前,我父亲途经该地时,不幸被脱落的瓷砖砸中身亡。事后我多次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但被其一再拒绝,理由是外墙的产权人是所有业主,出现脱落伤人情况,应由业主承担侵权责任。请问物业公司的说法对吗?
读者:肖秀萍
肖秀萍读者:物业公司说法错误。《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物业公司是小区建筑物的管理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因此物业公司作为维修、养护、管理者,应对小区建筑物外墙瓷砖脱落伤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