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刑警大队与小华山派出所闻警而动,侦办一起放火案,抓获并刑拘犯罪嫌疑人江某(女,57,六安市金安区城区人)。
11月11日21时许,裕安公安分局接犯罪嫌疑人江某电话报警称:自己放火将家中卧室烧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处理警情。到达现场后,民警一边进行现场勘验,一边调查走访,向涉案人员询问详细情况。经了解, 11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江某邀前夫孙某在自己租赁的位于裕安区火车站附近某小区家中吃饭喝酒。席中,二人因言语不和,吵了起来。孙某吵过之后,径直到床上睡觉,不搭理江某。江某不罢休,跑到楼下小卖部购买一壶酒精回家,将酒精洒在孙某睡觉的被子上,要孙某起来离开她家。见孙某仍不理她,江某掏出打火机点燃被子导致失火。火燃烧起来后,江某害怕了,试图用水扑火,但火势蔓延迅速无法控制,于是,江某拨打119报警。裕安区消防大队赶到现场将火扑灭。经查,江某家中主卧室以及楼上住户房间受损。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刘容海 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