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12月4日,淮北交警三大队民警在辖区例行巡逻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皖FXXXX运输木材的农机车,经查,该车车辆牌照、行驶证都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的,民警立即扣留车辆,并对车辆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据驾驶员交待,他每年花3000元在外地对车辆进行年检,至于车辆号牌、行驶证等证件是驾驶员找人制作的盗用他人车辆号牌信息和行驶证证件,经过查询,该车并没有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登记,而驾驶员也就靠着每年花3000元买的假年检合格标志蒙混过关,直至被交警查获。
根据交通安全法,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以及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驾驶员被依法处以8000元罚款,拘留5天的处罚。
(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