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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款未到账 公司不得拒付提成工资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12-25 10:00:55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销售人员,与公司约定的报酬为底薪+提成,提成只有在销售货款全部到账后才能支付。近日,我与公司经协商后解除劳动合同,但针对我近2万元的工资提成,公司以我所接的订单尾款迟迟未到账为由拒绝支付。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读者:吴春玲

吴春玲读者: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属于计件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你离职前未能收回的部分尾款货款不影响公司行使催收权。《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你受公司委托,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对外销售货物,公司有权依据合同主张权利,不能以此作为拒付你工资的理由。

廖春梅 颜东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