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2个月前,我刚买8天的小车,因交通事故严重受损。尽管认定对方司机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也赔偿了全部修理费用,小车也已恢复原状,但毕竟基于发生过事故而面临贬值损失,为此我曾要求对方司机赔偿贬值损失被拒。请问我的请求是否成立?
读者:赵艺莹
赵艺莹读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其中并不包括车辆贬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