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麻烦你们了,还把钱亲自送过来,太感谢了!”12月9日上午,年近八旬的申请人崔某某收下亳州市谯城区法院执行法官送来的4200元执行款连声谢道,该笔执行款系其儿子崔某丰交到法院的赡养费。
崔某某和妻子共有四个子女,但四个子女均不履行赡养义务,崔某某夫妻二人便将其四个子女诉至法院。 2017年1月,谯城区法院作出民事调解,要求四个子女于2016年12月1日起每人每月支付崔某某夫妻赡养费200元。调解书生效后,三个子女均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了赡养义务,只有崔某丰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崔某某于2018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儿子崔某丰的赡养费,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崔某丰,因崔某丰长期外出打工,只能找到其妻子,执行法官便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文书的严重后果。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崔某丰的妻子终于将赡养费全额予以履行。
了解到申请人崔某某因身体不适正在住院治疗,为了让年事已高的崔某某少跑腿,谯城区法院执行法官便带着执行款来到了病房,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郑文慧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