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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期满后再次变更上诉请求 二审不应准许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1-04 10:01:35

编辑同志:我们公司在一起案件中一审败诉。二审庭审中,我们发现上诉请求不对,有一项内容忘了提出上诉。法庭上我们要求增加,因对方当事人不同意,也不同意就增加的上诉请求一并进行调解,法院未准许。请问二审上诉期限届满后能否变更上诉请求?

读者:王浩

王浩读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见,上诉人应在上诉期内提出明确的上诉请求。如果上诉期满后提出增加的上诉请求,是对原上诉请求的补充和进一步明确,属于原上诉请求的范围,二审法院应该允许;如果增加的上诉请求是对原诉讼请求的变更,属于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在被上诉人既不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也不同意调解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应按照上诉人原上诉状的上诉请求审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