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弟弟因寻衅滋事被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现在他缓刑考验期已满。请问缓刑考验期间可算服刑期间?
读者:吕敏
吕敏读者: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可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或发现漏罪,也无严重违法行为,则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因此,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并未被实际执行刑罚,故不能算作服刑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