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助力人民调解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2月14日,记者从合肥市司法局获悉,近日司法部通报表扬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长丰县司法局、包河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先进集体称号,肥西县官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郭立东、庐阳区杏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常静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荣誉来之不易。2018年5月,根据司法部部署,包括我省在内的9个省(区、市)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合肥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努力推动“枫桥经验”在全市落地生花。
处置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抓苗头,为此,合肥市司法局在市联合接访中心筹建落实了300余平方米的信访调解办公场所,实现一个平台受理诉求、一套流程调解到底,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尽力减少流转环节,避免信访群众找不到头绪,也防止简单处置“针尖对麦芒”的恶性循环。
2018年6月6日,长丰县某村委会主任李某在巡查秸秆禁烧时发生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事情发生后,其家人采取不理智方式索要高额赔偿。调解员快速介入,稳定信访人情绪;相关单位给予专业解答,为事情的处理指明方向,降低当事人不符合实际的期望值,为后期的纠纷处理奠定基础。仅仅4天后,一起棘手的信访事项就得到成功化解。
之所以能这么快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与专业人员的支撑也密不可分。在开展试点工作中,长丰县根据纠纷性质运用4+X(4即调解员、司法所长、公安派出所长、律师,X即与纠纷有关的部门人员)调解工作法,充分发挥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专家库的优势,及时化解相关领域信访案件。包河区积极发挥统筹对接作用,强化区、街道(镇)、村居三级调解网络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各自职责,贯彻“上医治未病”的理念,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信访事项,引入调解,以柔性方式化解信访矛盾。同时,建立起以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工程师、教授等为主体的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库,接受“预约调解或定制调解”。
据统计,试点期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832件,调解成功率达98.1%,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下一步,合肥市司法局致力于提升人民调解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升级版”。
(吴昊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