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2年前我在操作机器时被夹伤手,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现因个人原因想辞职,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在辞职后除可以领取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外,是否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读者:白伟
白伟读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据此你若主动辞职,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是职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你属于本人意愿辞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