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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未入住应交物业费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2-19 09:55:34

编辑同志:两年前,我购买了一套住房,房子交付后,一直未入住也未交物业费。不久前,物业公司通知我补交自领取房屋钥匙之日起至今1年的物业费,如逾期不交,他们将向法院起诉。请问新房一直未入住,也要交物业费吗?

读者:汪世铸

汪世铸读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从这些规定不难看出,业主从房屋完全交付时就要依据合同交纳物业费,即使没有入住,也应交纳物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你以自己尚未入住为由拒交物业费,理由难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