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考取驾驶证刚5个多月,我就喝了二两白酒,通融一下,求求你们交警同志。”2月14日,在马鞍山市慈湖河路伟星一号院路段,驾驶人申某某在向民警表达悔意之时,希望能网开一面,不要注销其驾驶证。
当晚8时20分,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楚江大队民警开展夜查行动,对一辆皖E号牌的小型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满口酒气,有饮酒驾驶的嫌疑。民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是77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询问得知,当晚,申某某约了几个朋友在离家不远的饭店聚餐。酒足饭饱后,申某某认为离家不远,开车回家不会有事的,没有想到半路上被交警查获。而申某某刚拿到驾驶证才5个多月,尚属于实习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申某某不仅要接受罚款15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还要注销其实习期准驾车型资格。面对这样的处理结果,申某某感到十分后悔。
·胡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