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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出台意见构建执行长效机制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2-21 11:07:29

法治安徽网讯 2月20日,记者从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法院建立健全“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推进执行案件结收比良性平衡,通过强力治标实现有效治本,最终实现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跨越。

《意见》明确了执行工作原则,要求年度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不低于90%,年度执行案件结收比不低于95%,具备条件、基础较好的法院力争达到100%。

在这一工作原则下,《意见》提出借力信息化建设成果,依托执行指挥中心,进行执行团队化构建,采取“1+N”执行团队模式,即执行指挥中心+若干执行团队模式,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业务性工作与事务性工作分离、同类工作集约化办理、执行团队之间统分结合高效运转,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枢纽作用。《意见》明确了两种组建执行团队模式。一种是执行指挥中心与若干团队之间是平行关系。执行指挥中心负责集约化办理执行立案与分案、制作与送达执行通知书、款物发放、执行公开、执行信访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建立快执团队,负责办理被执行人自愿履行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正在履行案件、已查控被执行人足额财产案件等简易案件;建立普执团队,负责办理需要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控制被执行人、开展传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处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与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等执行行为的案件;建立执行裁决团队,负责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审查,配合办理拒执犯罪案件等。第二种模式为实行大执行指挥中心运作,若干执行团队隶属于执行指挥中心。建立快执团队,按照指挥中心分派,快速执行简易案件;建立普执团队,负责疑难复杂案件;建立外勤团队,负责保全、送达、拘传、拘留等执行工作;建立执行事务团队,负责集约办理网上查控、执行指挥平台管理、结案审查等事务性工作。

在这两种模式中,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具备电话有人接、线索能处置、网络能查控、简案能快执、案件能管理、部门能联动、远程能指挥、要情能上报等基本功能。

《意见》强调,各中、基层法院不搞一刀切,要根据本地实际、本院院情,组建执行团队,建立执行团队模式,最大限度提升执行效果。同时稳定执行人力配备与资源配套,执行部门员额法官占比不低于审判业务部门。

为了强化执行力度,《意见》突出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提出建立“执行110”制度,各级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安排专人值班,接到举报的执行线索后应立即汇报,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另外,《意见》还针对执行规范化、信息化,以及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要推动将执行联动纳入党委、政府的督察督办事项,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将执行联动机制效用最大化。

(陶庆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