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有机合成基地管委会原主任姜明(副处级)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2011年至2018年,犯罪嫌疑人姜明在任和县商务局副局长和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有机合成基地管委会副主任、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540.5万元人民币、5000美元及价值2.927万元人民币的软中华香烟一箱,数额特别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涉嫌受贿罪。
(萧然 夏素侠)
法治安徽网讯 近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有机合成基地管委会原主任姜明(副处级)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2011年至2018年,犯罪嫌疑人姜明在任和县商务局副局长和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有机合成基地管委会副主任、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540.5万元人民币、5000美元及价值2.927万元人民币的软中华香烟一箱,数额特别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涉嫌受贿罪。
(萧然 夏素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