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小雅与小强再婚,小强带着女儿。小雅对小强的女儿视为己出。后小雅怀孕,怀孕6个月时,小强因事故去世,留下一笔遗产,此时小强的前妻上门表示,小强的遗产应由其女儿继承,小雅肚里的孩子还未出生,无权分得遗产。请问小强前妻的话对吗?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读者:汪玲玲
汪玲玲读者:《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小强的遗产,依法由其妻小雅、其女儿和其父母分割。对小雅肚子里的孩子,依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规定,如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为其保留的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