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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有权继承养父母遗产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3-05 09:54:02

编辑同志:阿秀从小由养父母抚养,成年后也一直与养父母生活。一年前阿秀的养父母因病先后去世,留下了5万元现金和一套房子,在处理好养父母的后事后,阿秀的哥哥表示给其5万元,因其是女儿且不是父母亲生,房子无权要。请问阿秀能否分割养父母的房屋?

读者:齐丽

齐丽读者: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没有书面遗嘱的情形下,遗产的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展开。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还规定:“本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阿秀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哥哥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利。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续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义务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阿秀有权分割养父母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