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让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近年来,凤阳县司法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职能作用,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律师等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
做“精”法治宣传 营造育民氛围
“奉法者强则国强。”2016年“七五”普法以来,凤阳县司法局作为普法牵头单位,按照“体现上级精神、形成凤阳特色”的工作思路,根据不同人群,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努力营造育民氛围。
抓住龙头,大力实施法律进机关“素质工程”。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各单位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同时,县法宣领导小组指导县人社局在全县范围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指导县委组织部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参加安徽省干部在线教育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迈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抓紧源头,大力实施法律进校园“基础工程”。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凤阳县司法局努力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法治宣传教育格局,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同时,该局还联合县教体局、共青团等部门举办送法进学校专题法治讲座,开展模拟法庭、学法征文等各类学法实践活动,有效促进了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抓牢大头,大力实施法律进乡村“暖心工程”。乡村是普法宣传的一个重要领域,凤阳县司法局在完成上级“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律师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乡村、公证服务进乡村等活动。同时,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相关的涉农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做“实”社区矫正 强化安民保障
王某是凤阳县府城镇的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曾因抢劫罪被判入狱。2018年因患有疾病,王某获保外就医,转入社区服刑。随着服刑环境的宽松,王某小错不断,生活态度消沉散漫。
府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严格依法纠正王某不良行为的同时,还与王某结成帮教对子,实行“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工作,见司法所的干警不仅没有对他“另眼相看”,还把他当作兄弟照顾有加,王某渐渐地开朗起来,每次都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公益活动。
面对社区矫正这一新课题,凤阳县司法局始终坚持矫正安全与矫正质量一起抓、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一起上,走出了一条良性发展之路。
构建实战平台,推行“集约化”操作。司法所是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但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所人少事多,社区矫正许多工作难以落实。为解决这个难题,凤阳县司法局下定决心建设县社区矫正中心,将调查评估、报到登记、信息采集、集中教育等大量工作纳入中心,充分利用这个“实战平台”,实行“集约化”操作管理。如今,在凤阳已经形成了县社区矫正中心与司法所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
丰富矫正措施,增强“社会化”力量。组织矫正人员按时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是社区矫正基本措施。为将社区矫正两个“八小时”要求落到实处,凤阳县坚持在每月开展集中教育的基础上,一方面定期组织重点矫正人员开展进监所专题警示教育,让他们切身感受到“高墙”内外服刑的巨大差异,切实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依托社区矫正社区服务基地,组织矫正人员集中开展社区服务。这样不仅丰富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措施,还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做“活”法律援助 助推民生工程
“没有法律援助,像我们这些文化少、没钱没权的农民工,正常的合法权益恐怕都受不到保护,更不用说能拿到这么多的赔偿金了。”法律援助受授人丁某感慨地说道。丁某曾是凤阳一家企业的员工,后来遭遇无故解雇,他多次要求单位给予补办各项社会保险,但均遭拒绝。无奈之下,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凤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该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受理了此案,最终丁某如愿拿到了自己的补偿金。
丁某的成功维权只是凤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援助的众多案件之一。为了能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让弱势群体求助有门,维权有路,凤阳县司法局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网络服务体系,明确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搭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使困难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帮助。
在建立健全“三级”服务体系的同时,凤阳县司法局还不断降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将征地拆迁中矛盾突出、具有代表性的个案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将农民工、贫困户、残疾人、军人军属、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尽量减化流程,降低门槛,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初步实现了由“应援尽援”向“尽援优援”的跨越。
做“大”人民调解 强化矛盾调处
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凤阳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狠抓调解员队伍建设和机制体制建设,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的工作目标,凤阳县建立起1522人的县、乡(镇)、村三级调解员队伍,其中专职调解员268人。乡镇从符合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聘调解员,村(社区)由综治专干担任调解员,进一步调整、健全了15个乡镇调委会、236个村(居)调委会的组织人员,畅通基层矛盾纠纷信息渠道,保障农村基层矛盾能及时介入,有效化解。注重县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引导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资纠纷、物业纠纷、信访事项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诉前调解等7个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从医疗、律师、保险、司法鉴定队伍中组建医疗纠纷调解专家库;从县人大、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退休人员中选聘有专长、热心调解工作的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组建调解中心专家库。
强化机制体制保障。县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凤阳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暂行办法》《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意见》和《办法》围绕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工作经费、工作流程、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职责分工和工作制度,健全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诉讼与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商事纠纷诉调衔接机制的意见》,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制定《中共凤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凤阳县委县政府信访局 凤阳县司法局关于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意见(试行)》,实现县、乡镇二级信访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之间全面无缝对接。
做“好”公证服务 彰显亲民本色
“您好,这里是凤阳县公证处,有什么事可以帮助您?”凤阳县公证处公证员亲切温和的话语为打进电话的群众答疑解惑,这样的咨询电话他们每天都要接到不少。
如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证已日益走进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小到百姓的遗嘱、继承、赠与、房屋转让、劳动合同、征地补偿、土地承包,大到企业的融资引资、政府的重点工程建设等,无不出现公证人员的身影。
特别是凤阳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是老百姓关心的大事情,更是凤阳县委、县政府加快城市建设的重点惠民工程。近年来,凤阳县公证处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积极主动介入政府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公证事项,受到了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同时,凤阳县公证处按照相关法规,根据征地方及相关人员的申请,畅通渠道,热情服务。一是畅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与拆迁户进行面对面的服务,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法律意义及法律后果。在数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公证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办理公证的相关手续,及时出证,既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利,又保障了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二是大力实施公证惠民,公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贫困户、五保户实行减免收费。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的起点上,凤阳县司法局局长张树超表示,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支持下,继续秉承服务与创新的工作理念,以一流的窗口、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铸就一流的司法行政品牌,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
(张明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