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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驾好任性 追究刑责法不容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4-11 10:19:22

法治安徽网讯 4月10日,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立案追究刘某功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

4月4日中午,刘某功和朋友“幸福”及其他二人,在淮北市岱河矿一饭店吃饭,在饭桌上四人喝了白酒、啤酒。刘某功一人喝了一瓶劲酒和两瓶啤酒。13时30分许,刘某功吃好饭,驾驶皖FJ13##黑色解放牌面包车,拉着他朋友“幸福”来淮北市区逛街。

刘某功驾驶皖FJ13##面包车,沿淮海路由西向东行驶,在淮海路长山路路口西100米,遇到执勤交警例行检查。执勤交警发现刘某功面色潮红,口中有酒气,有酒驾嫌疑。交警遂对刘某功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数值为102为mg/100ml,,涉嫌醉驾驾驶。交警立即带着刘某功到淮北市矿工总医院抽血,并将血液送安徽省公信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

交警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刘某功的驾驶证原来是A2,已于2015年因吸毒被注销了。现在刘某功无驾驶机动车的资格,是无证驾驶。

4月8日,安徽省公信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结论:刘某功血液酒精含量数值为97.39mg/100ml,。刘某功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4月10日,交警一大队立案追究刘某功的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在依法办理中

(祖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