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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彭曙云受审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4-12 09:14:28

法治安徽网讯 4月9日上午,由无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无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彭曙云涉嫌受贿一案,在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无为县政法各单位150余名政法干警旁听了案件庭审。

无为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彭曙云在担任无为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教导员、巡警大队大队长、巡逻防暴大队大队长、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等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查办“黄赌”案件、巡逻、治安管理等履职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471300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彭曙云接受周帮海的请托,对周帮海在游戏机室经营等方面予以关照,先后24次收受其所送价值15000元的超市购物卡和80000元现金。2018年2月13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帮海等56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开宣判,周帮海作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庭审中,被告人彭曙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其当庭自愿认罪。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案件事实、罪名、量刑情节等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因案情重大,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