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4月12日,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淮北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徐某被处罚款一万零八百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4月11日,徐某驾驶号牌为皖F06***白色斯太尔王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淮北市淮海路由西向东行至淮海路濉溪路路口,交警一大队指挥中心查缉布控系统报警,徐某驾驶的货车被一大队民警查扣,徐某当场未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
经交警网上查询比对,悬挂的皖F06***的号牌车辆信息白蓝色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且车辆状态为逾期未检验,且已达到报废标准。徐某驾驶的白色斯太尔王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真实信息是未入户。经网上查询驾驶人徐扩军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
徐某系涉嫌实施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仍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的违法行为。
4月12日,交警一大队依法按程序作出了对徐某的处罚。
(祖振东 付玲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