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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微信转账截图 难以索款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4-16 10:13:27

编辑同志:我和网名叫“随风”的唐某是微信好友,一日,唐某找我借5000元,我在微信上转给了他。由于说好只是周转几天,就没要借条,只是保存有微信转账截图。现唐某否认向我借过钱。请问以转账截图为凭起诉能胜诉吗?

读者:俞从政

俞从政读者:微信转账截图只能证明双方有资金往来,而无法证明款项的性质究竟是借款还是货款、还款等,因此简单、唯一的微信转账截图不符合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根据你来信反映情况,由于无法确认收款人“随风”就是唐某,更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因此你的起诉会被驳回。在微信转账又无借条的情况下,可采取这样的方法:一是明确某个微信账号为该借款人所有,并利用微信转账的备注功能明确款项的性质、对方姓名等;二是在转账或者催讨时,通过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来明确借款的事实和相关信息,并予以保全,以此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讨回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