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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7日公告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4-17 09: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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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原告袁小妹与被告王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02民初987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王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袁小妹借款本金23000元,并支付四个月的逾期付款利息220元;案件受理费38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180元,由被告王平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赵虹: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宝医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赵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12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阚劲涛:本院受理的原告梁华根诉被告阚劲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10万元为本金,按照每月2%的利率标准,自2016年11月16日起算,直至款清息止;暂计算至2018年11月16日,利息为48000元人民币);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吴前兵: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书云诉被告吴前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原告诉请: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50000元人民币,并支付利息21000元(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暂算至2018年11月24日,以后顺延至息本还清之日);2、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坤明:本院受理的原告小蜜蜂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诉被告王坤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30000元,并支付自2017年6月1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计10200元;共计40200元;2、判令原告为被告所有的车牌号为皖SY7153,车架号为LSGPB54U4DD177060、发动机号为130220915的汽车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抵押物拍卖或者变卖后所得价款不足债权数额部分由被告继续清偿;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蓝天白云沐浴有限公司、张家玉:本院受理原告张家宝诉被告合肥蓝天白云沐浴有限公司、第三人张家玉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次性完整提供其自2013年至今各个年度全部的财务会计报告 、全部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给原告及原告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律师查阅、复制;2、判令被告一次性完整提供其自2013年至今各个年度的全部股东会会议记录、全部董事会会议决议、全部监事会会议决议给原告及原告委托的会计师 、律师查阅、复制;3、请求法院依法派员现场监督被告履行义务,以确保判决得到有效履行;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邦平、张先芳、王虹: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中建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决陈邦平、张先芳支付原告货款149852元,违约金54660.8元,合计204512.8元(其中违约金54660.8元是自2015年9月21日计算至2018年11月1日,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标准分段计算,之后违约金按此方式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王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判令由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德成置业有限公司、谈明、杨泽安、舒城创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成雨诉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德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2、判决被告德成公司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等各项费用260000元(以本金为100万元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7年11月17日起暂计算至2018年12月17日,之后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3、判令被告德成公司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5000元;4、判令被告谈明、杨泽安、舒城创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1、2、3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支出。]、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霞:本院受理原告王道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皖0102民初104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刘霞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王道平支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1日起,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3100元,由被告刘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胡仁炎:本院受理原告钱来红诉你、刘光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汪正海:本院受理原告阮海波与被告汪正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阮海波请求判令:汪正海偿还阮海波人民币15000元整。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陈明喜、蔡艳:本院受理原告刘治云与被告陈明喜、蔡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及按照月息2分归还利息25000(自2013年6月17日至2019年2月28日止)。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陶园园:本院受理的原告阮月与被告陶园园离婚纠纷一案,阮月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阮月与陶园园离婚;2、婚生女阮姝颖由阮月抚养,陶园园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阮姝颖独立生活为止。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2019年7月23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安徽时代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元一商尔夫有限公司、安徽元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元一大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支行诉被告安徽时代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元一高尔夫有限公司、安徽元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元一大酒店有限公司、郑长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民初84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叶金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汤传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任陈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义华、王智、王佳佳、王莉莉:本院受理原告史传凤、孙礼胜诉你们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9)皖0102民初73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依法确认原告史传凤、孙礼胜在被告王义华户内享有人均20平方米(两原告合计40平方米)安置房份额;2、依法判决被告分割给原告480000元(房屋价格暂估为12000元/平方米,具体以委托评估价格为准);3、依法判决被告补偿原告房屋过渡费房屋占用使用费合计160000元;4、本案诉讼费用、评估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志刚、徐俊英:本院受理原告梁理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9)皖0102民初45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7305元,并以37305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2、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律师费3000元;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胡正友、长丰县国安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9)皖0102民初112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货物损失总计人民币210000元及利息(自原告实际赔偿之次日2016年11月4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杨春: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泰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杨春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02民初628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为:1、被告杨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安徽省泰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代垫款650925.66元和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650925.66元为基数,以每日万分之五为标准,从起诉之日2018年6月27日起计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2、驳回原告安徽省泰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340元,由安徽省泰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5530元,由杨春负担5530元;公告费800元,由杨春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计军、陈波: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计军、陈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皖0102民初2879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为:1、被告陈计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安徽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首付款38364元和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38364元为基数,以月利率1%为标准,从起诉之日2018年3月19日起计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2、驳回原告安徽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800元,由陈计军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余维洋、汪从华: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余维洋、汪从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皖0102民初352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为:1、被告余维洋、汪从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安徽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首付款35744元和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35744元为基数,以月利率1%为标准,从起诉之日2018年4月8日起计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2、驳回原告安徽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6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760元,由余维洋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阮怀祥:本院受理原告汪兴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02民初2042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支付欠款75000元及银行利息+手续费2183.85元,合计77183.85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修琴:本院受理原告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02民初1179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理赔款人民币67712.41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保费7040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上述赔款总金额及保费总计74752.41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5日起,实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何章海:本院受理原告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02民初1180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理赔款人民币59245.44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保费6655.61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上述赔款总金额及保费总计65901.05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25日起,实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连云港华盛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程如程诉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奥福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祥兰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缪光武、王尚江:本院受理的原告徐业淘与被告缪光武、王尚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缪光武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徐业淘借款本金6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7年11月7日起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王尚江对被告缪光武在本判决第一项中所负债务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徐业淘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2民初72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吴怀迁:本院立案执行的高阳与被执行人吴怀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对吴怀迁名下合肥市蜀山区颐和花园组团9,11幢11-1004室(产权证号:房权证合蜀字第8140211311号)网上询价,经询价该房屋价值人民币2166654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询价建议书及(2019)皖0111执105-1号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执行人及利害关系人对询价建议书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公司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清偿债务。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杭州长安民生物流有限公司、陆忠帅、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庆云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医疗费43414.6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50元、护理费9975元、营养费5250元、鉴定费2000元、交通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5000元、残疾赔偿金63280元、误工费27904.8元,合计159567.48元(详见赔偿清单);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被告夏杭州长安民生物流有限公司、陆忠帅、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材料的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珠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怀远县恒丰日用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合肥兄弟服装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3500元,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972元(自2014年3月28日起算,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4.75%暂计算至2018年11月14日,共计1692天;后期利息按前述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级忝人员通知书及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阜阳云豪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合肥兄弟服装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3845元,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434元(自2016年9月9日起算,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4.75%暂计算至2018年11月14日,共计796天;后期利息按前述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丁忠流:本院受理龙道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即(2019)皖0121民初657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长丰县人民法院

台州市天元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皖0123民初168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萱年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123民初1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何金迪: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诉你(2019)皖0123民初1237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单勇: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普玉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123民初13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合肥银联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李明虎、项群、安徽国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肥银联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安徽智之虎文化有限公司:上诉人安徽银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联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李明虎、项群、安徽国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肥银联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安徽智之虎文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1民终14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551元,由上诉人安徽银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永国、安徽国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孟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123民初3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樊涛: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王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皖0123民初7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殷先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皖0123民初79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益阳溢香米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皖0123民初168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胡世斌、董照荣、王光才、张顺珍、何明、胡杰: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皖0123民初188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沈军、赵玉华: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勇诉被告沈军、赵玉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一、二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0万元及利息203910元,本息合计903910元,[利息自2016年1月14日(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暂计至2019年1月14日止,合计36个月,按照年利率9.71计算,暂计利息为203910元,直至被告一、二偿还全部本息日止算];2、判令被告二在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3、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被告沈军、赵玉华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材料的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珠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阿鲁科尔沁旗昊晖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何道才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何道才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一、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钻孔费用28046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5522元(钻孔费用为400元/米*701.16米;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至2018年2月7日为280464元*70%*24%/360天*195天,自2018年2月8日始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8046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钻孔费用实际全部结清之日止〉;二、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另,本案已口头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吴兵:本院受理原告刘军与被告吴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返还欠款3万元及利息3600元,共计33600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常熟生益科技有限公司遗失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号码为3190005120851450,票面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出票日期2017年10月10日,票据到期日2018年4月10日,付款行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出票人安徽南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收款人成都神钢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做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易大兵:本院受理刘杰诉你方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判令: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付款646754元及利息673028.81元(以代付款为基数,按银行同期利率四倍暂计算至2018年11月21日,最终计算至被告付清全部代付款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毛会三:本院受理原告毛德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11民初48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何巨:本院受理原告王东红诉你及被告邓光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合议庭组成通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国伟、吴庭山:本院受理原告李伟诉被告陈国伟、吴庭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整;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损失24000元(计算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剩余利息继续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利率按年利率24%计算);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本案审理;逾期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珠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肥蓝天白云沐浴有限公司、张家玉:本院受理原告张家宝诉被告合肥蓝天白云沐浴有限公司、第三人张家玉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次性完整提供其自2013年至今各个年度全部的财务会计报告、全部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给原告及原告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律师查阅、复制;2、判令被告一次性完整提供其自2013年至今各个年度的全部股东会会议记录、全部董事会会议决议、全部监事会会议决议给原告及原告委托的会计师、律师查阅、复制;3、请求法院依法派员现场监督被告履行义务,以确保判决得到有效履行;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黄文华: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傲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21民初113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下塘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长丰县人民法院

朱世鹏、卜庆龙、鲍俊磊、宋刚、刘小虎、艾昌军:本院受理原告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六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11民初8418、8420、8423、8424、8429、8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崔志兰、邓传明、杜旭、樊龙、马俊秀、王兴梅、肖春华、李慧玲、景宜:本院受理原告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八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11民初8361、8366、8369、8372、8377、8381、8386、8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莫峰、张玉、莫景寅、肖佳琦、韩丽、翟学军、周庆国、钟浪聪、杨金科、吴琼、崔世德:本院受理原告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八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11民初8339、8340、8344、8345、8346、8349、8355、83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高万良、贾成伟、魏会莲、胡杰、胡超、谷珊珊、高春波、费荣飞、白俊云、赵珍:本院受理原告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八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11民初8262、8298、8312、8319、8323、8325、8333、83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郭伟:本院受理原告时学范诉被告郭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270000元、利息216000元(暂计算至起诉,利随本清),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费)6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珠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范亚军:本院受理原告丁玲诉被告范亚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2万元;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原告利息暂计人民币2万元(具体利息计算标准:其中14万元本金为基数应从2018年3月6日起算,其中18万元本金为基数应从2018年9月13日起算,以上本金利息均按照年利率24%计算直至被告本息付清止),以上合计34万元;3、请求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被告王毅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本案审理;逾期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珠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齐磊、方亮:本院受理合肥先锋英诺进出口有限公司诉你方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判令:一、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赔偿金40万元;二、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22564.38元(暂计算至2018年9月10日,此后顺延计算至款清时止);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省行政中心“一卡通”遗失,卡号:JWGZ105,单位:安徽省纪委监委,姓名:洪源,声明作废。

▲广德建国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08367275XP)在徽商银行宣城广德支行预留印鉴“广德建国机械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遗失,现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