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安徽网讯 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4月17日,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4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人,在上海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成立长三角消费维权联盟。
据悉,4地消保委将以上海大都市圈为重点,依托地域相连、经济相融、文化相通的整体优势,建立信息共通、规制共建、资源共用、权益共护、成果共享5项原则,明确联盟合作、协调通报、联合声明、培训交流、比邻合作5项合作机制。
《协议》明确,全力打响长三角地区消费品牌,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结合“上海品牌”“江苏精品”“浙江制造”“安徽名牌”,分批推出反映长三角地区各地消费特点、购物特色的宣传内容,联动开展商品服务社会监督,整合4地消保委的资源优势,联手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联合开展消费体察、消费调查,共同发布结果,形成社会监督合力;联手推动消费投诉纠纷化解,推动长三角地区更多的市场主体建立消费纠纷处置绿色通道、先行赔付等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涉及长三角地区消费者群体性问题,特别是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生命健康的重大消费事件,开展联合调查、集体约谈,共同发布调查结果,形成联手化解消费纠纷的合力。
(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