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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两个通告”保持对黑恶势力强大攻势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4-24 09:33:05

法治安徽网讯 4月18日,省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纪委监委制定的《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简称“两个通告”),进行政策解读,并结合相关案例释法说理。

为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鼓励广大群众积极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4月1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安徽省工作动员会”要求,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4月12日省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4月13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共4条,主要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敦促相关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动员党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问题线索。该通告旨在亮明政策、给足机会,促使其放下包袱、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得到依纪依法从轻减轻甚至免于处理,确保严肃、精准执纪执法。《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共9条。与今年1月23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相比,增加了认罪认罚制度相关规定,内容涵盖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阶段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旨在加大力度,深挖线索,瓦解黑恶势力内部组织结构,提高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动我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快诉快审快判。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车建军在解读时说:“‘两个通告’坚持了宽严相济政策,坚持了认罪认罚从宽,坚持了依靠人民群众的原则。”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