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鲍东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鲍东升简历
鲍东升,男,1967年11月出生,汉族,安徽枞阳人,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9年7月至1992年1月,徽州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92年1月至1997年2月,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助检员、检察员(1994年12月至1996年12月,挂职任徽州区杨村乡党委副书记);
1997年2月至1999年9月,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纪检组长;
1999年9月至2001年2月,徽州区委办公室主任;
2001年2月至2004年10月,休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03年9月至2003年12月,市委党校县干班学习);
2004年10月至2007年6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7年6月至2014年9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2014年9月至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