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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伪造消防公文印章获刑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4-30 10:12:59

法治安徽网讯 为使自己承包的装修工程能够顺利通过消防验收,合肥一男子竟铤而走险伪造消防部门公文及印章,企图蒙混过关,不料东窗事发。4月18日,记者获悉,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24日,程某为了使其承包的某保险公司谢家集支公司装修工程能够通过消防验收,在合肥找人伪造了一枚“淮南市谢家集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印章,并于同年4月25日上午伪造了一份《消防查看说明》,并加盖其伪造的“淮南市谢家集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印章。

程某将伪造的《消防查看说明》通过微信发给某保险公司谢家集支公司工作人员杨某。当日11时许,经过淮南市谢家集区公安消防大队核实,程某出具的《消防查看说明》并非该大队所出具。2018年7月13日,经鉴定,程某出具的加盖“淮南市谢家集区公安消防大队”印章的《消防查看说明》的印文,与淮南市谢家集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印章不符,系他人伪造。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为使其施工的项目能够通过消防验收,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并使用伪造的印章伪造公文,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程某归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斌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