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4月30日,休宁县万安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反映:“程某和孙某因责任田田埂纠纷,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几乎要动起手来,请求司法所前往调处。”
司法所干警与村干部迅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处。孙某和程某的责任田紧紧相邻,只隔一垄田埂,大约三十公分左右作为界至。孙某称,自家的水田有0.6亩,除去0.1亩的土地用来修路后,还剩0.5亩。程某称自己只是将原来的界至田埂重新护上了田泥,孙某认为程某占用了田埂,导致他家水田面积缩小。
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耐心听完双方的陈述后,阻止了双方矛盾继续升级,提出了合理的方案,请双方到自己的水田边界处进行举证。调解人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现场重新测量,并在田间划清界线,插下木桩标记。经过一番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程正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