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女工,现年52周岁,达到退休年龄后,没办退休手续,继续拿原工资、在原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调整在岗工人工资,没有我的份,我从公司离职,办了退休手续。请问达到退休年龄,没办理退休手续,继续工作时间应否计入工龄?
读者:郑莉
郑莉读者:我国现行退休年龄是企业职工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其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女工年满50周岁达到退休年龄,没办理退休手续,不能参加在岗工人工资调整。无论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工作时间也不计入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