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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非法运输危险品,罚!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5-15 14:45:11

法治安徽网讯 近日,繁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危险品案件,驾驶员戴某因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被依法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日,该县交运局执法大队与公安交管大队联合开展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在繁昌县繁阳镇渡江大道发现皖B-0N***小型面包车行驶缓慢,行迹可疑,遂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驾驶员戴某神态十分紧张,说话支支吾吾。交通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车内装载了4个大塑料桶全是液体,怀疑是危险品,经盘问得知是甲醇,有1000斤左右。经过检查勘验认定,该货物属于危化品三类,易燃液体。戴某除了驾驶证和行驶证,无法出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随即将车辆暂扣,联系有危化品运输资格的车辆前来驳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通讯员 许礼刚 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