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2019年5月20日下午15时30分许,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通往烈山区蔡里镇新北村的道路上,停着一辆白色轿车,里面有一位司机一动不动。接到指令后,淮北交警四大队民警和烈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驾驶员在主驾驶座位上竟然睡着了,且该车并未熄火。打开车门,民警闻到车内酒气扑鼻,驾驶员疑似酒驾。叫醒驾驶员后,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烈山区人,中午参加朋友的喜宴,席间喝了一小杯白酒。饭后不顾朋友的劝阻,酒后执意开车回家,但由于饮酒后,在酒精的作用下越开越困,所以才在马路上睡着了,要不是民警发现,不知道会酿下什么大祸。
对于驾驶员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其将面临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严厉处罚。
(李梦琳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