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今年以来,濉溪县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法律监督能力、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都得到提高。
业务工作规范化。在业务工作中,实行“三定”制度:定岗位,以检察工作的任务和职能为基点,确保事事有人干;定职责,确保各部门和每名干警都能各司其职;定目标,分层次量化分解各局科室和干警的目标任务,促进干警积极主动地完成个人目标,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执法办案专业化。定期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开展学习活动,学习内容以政策形势和检察业务需求为原则,体现精学管用;以新知识为重点,体现超前意识;以提高执法办案技能为重点,体现学用一致。
队伍管理科学化。加强规范化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和各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实现用制度规范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机关管理。全面推行干警奖惩制度,增强检察人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
(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