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讯 5月15日下午,被执行人张某的妻子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将1.07万元案款及500元罚款打入了该院标的款账户内。
关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分批还款计划。因张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关某就本案6万元借款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接收案件后,立即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却以自己没钱为由拒不履行。5月14日深夜,执行法官一行人员来到张某的家中,将其成功控制并当场宣布了拘留决定。张某当晚被送入拘留所。
次日,张某迫于拘留的压力,与申请人关某取得联系,经协商后,关某同意张某偿还1万元借款后,下余款项仍然按照原调解书来执行。考虑到张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决定对张某罚款500元。当天下午,张某的妻子将1.07万元案款及500元罚款打入法院账户内,该院也提前解除了对张某的拘留。张某也向执行法官作出承诺,保证绝对按期还款。
(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