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潘女士在某制衣厂当操作工,该厂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潘女士和制衣厂所签订的合同约定:每月工资2000元,包吃住。一年后,因物价上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至每月2100元。潘女士希望厂里加工资,但厂里表示,最低工资包括吃住费用在内,已超过2100元了。如果要求增加工资,那么厂里将不再包员工吃住。请问厂里的说法合理吗?
读者:齐晓
齐晓读者: 厂里的说法不对。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依法工资是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因此包吃包住不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在工资标准调整以后,该厂应当依法做出相应的调整,将潘女士的工资提高到2100元。需要指出的是,“包吃包住”的条件虽然是厂里和潘女士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就约定好的,但厂里同样不能因为提高了员工的工资,而单方面宣布不再负责员工的吃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