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5月28日,任某某等6名被告人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9月开始,被告人任某某、孟某某、苗某某、李某某、郑某某、吴某某6人依托淮北市光耀惠普公司形成相对固定的犯罪集团。任某某为公司总负责人,孟某某为公司日常运营负责人,李某某为公司车辆价值评估、贷后谈判负责人,苗某某为财务管理人,郑某某、吴某某为公司工作人员。该犯罪组织成立以来,分工明确,具有较强的组织性和固定性,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进行“套路贷”。自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25日,有预谋、有计划地以“套路贷”的方式连续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诈骗犯罪13起,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整个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指控犯罪有理有据,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法庭对此案将择期宣判。
( 通讯员 吴朝阳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