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日,马鞍山和县检察院通过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促使一名脱管并脱逃多年社区矫正人员成功收监。
社区矫正人员井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2年1月19日被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2016年4月,和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井某某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在多次摸排查找无果的情况下,该院依法建议和县司法局提请全椒县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和县司法局采纳该院建议,同年6月30日全椒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对井某某的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但井某某一直在逃,无法获取其行踪。期间该院始终与公安局、司法局保持常态沟通,跟踪监督案件进展情况,督促和县公安局实施抓捕,并进行网上追逃。最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窜至南京的井某某被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抓获归案。
近年来,和县检察院不断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常态化开展矫正监督检查,对判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缓刑等社区矫正人员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动态梳理和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情况。发现脱管漏管以及不接受矫正教育的人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
(任红 田静文)